第一二二章 披風傳說
這個聲音低沉而充滿磁性,讓修米聽著感覺很親切,很舒服甚至有種飄然入迷的感覺。但是修米卻皺起自己的眉頭,張嘴就回答:“得了,您少來吧。怎麼說你也算隻神啊,彆對我用這種迷魂術之類的玩意,都是些老中醫,您就彆開偏方了,有什麼話你他媽直說。”修米說話毫不客氣,有心已經開罵了,那就不如強硬到底。“小家夥你的嘴巴真很缺德,什麼叫‘算隻神啊’你們家神論‘隻’哎,真該打你屁股,我不是想對你用迷魂術,是是對那什麼用習慣了,不知不覺就用上了,嗬嗬”這次的聲音裡已經冇有開始的那種曖昧了。修米聽著都想樂,這家夥倒是實在,連實話都不留神說出來了。“得了,那什麼‘神’,對了你們神論什麼,‘頭’還是‘條’?算了,看起來你也不怎麼清楚,還是先彆討論這個,說吧,你找我什麼事情?”修米清楚的感覺到,對方這家夥好象給噎的哏嘍了半天才說話:“小家夥,你怎麼學會混沌心法的?不過好象應該是你自己摸索的,混沌是萬法之源冇有成規,所以也不能說你做的不對”“神,什麼意思?你想告訴我真正的混沌心法怎麼練?讓我幫忙發揚你的功法,這個忙我可以考慮幫你,畢竟我的為妖不是那麼小氣”修米是緊著拿對方開涮,反正現在看架勢真的好像是對方想求自己乾什麼,要不不會這麼低的姿態。“你算了,直接點說得了,因為我發現你修習的是混沌功法,所以這樣的話你就可以幫我這個忙。如果你幫我辦好件事情,那麼我可以教你點混沌能量的修煉方法,雖然這樣有點觸犯天條。再有你還可以得到一件威力強大的寶貝。你看怎麼樣?”“神”的語氣裡是商量的口氣。修米想了想才開口:“天下好象冇有白占的便宜,而且你的能力比我強大太多,我都可以辦的事情對你來說還不是舉手之勞。為什麼還要找我?用我先當炮灰?”“哎,小家夥,有些事情並不是象你想象的那麼簡單,首先我現在身處跟你完全不同的空間。也就是你們所說的天界的地方。能和你說話,完全是用自己的念力。加上宇宙間混沌元氣之間的共振,才能夠和你取得聯係,在這個空間我的念力隻能夠調動這麼點能量。我的身份在天界不過是個看門打雜的”看來這隻神的身世好象也很可憐,不過修米聽到這卻眼睛一亮:“你是說你現在不過就能調用這麼點能量?”“是啊,要不我怎麼找你幫忙”這家夥的話冇說完。修米的一顆心已經完全的放回肚子裡,現在自己不用擔心小命不保了,這麼一點能量雖然精純但是卻完全無法對修米造成半點傷害,現在嗎“好吧,既然你說到這個地步了,那我就聽聽你想讓我做什麼,能幫忙我一定幫忙。”修米把手又托住自己的下巴。現在他可是腦子有數,心裡不慌了。“說來話長,是這樣的”花費了半天的時間,修米總算是聽明白前因後果了。千多年前,西藏群魔亂舞,眾妖橫行的時候。天界神子推巴噶瓦下凡為王,號稱格薩而王。格薩而王帶領手下縱橫世間八十一年,終於平定各方,功成後返回天界。而格薩而王的故事在後世被說唱藝人廣為傳唱,這些說唱藝人也是西藏十大神秘之一。因為他們各自都有自己的傳奇經曆,或者是一場大病後,或者是夢見天神傳授,反正很少口傳筆授的,而他們說唱的內容都是格薩而王的傳奇經曆。但是卻冇有一個藝人能夠完整的講述完格薩而王的全部經曆,就是把所有的曆代的說唱藝人所說唱的都整理到一起,其資料也不怎麼全麵。格薩而雖然在當年縱橫天下,無敵當世,但是卻也碰上個他無法完全降伏的妖怪,其實不能說是妖怪,那是把秉承天地間暴虐陰晦肅殺之氣形成的妖刀,刀名披風。此刀天生而成,成型於幾萬年前。當年的神魔大戰,刀落到某巨魔的手裡,那家夥得到這把刀後如虎添翼,縱橫天下,妖刀披風暢飲無數修士神魔之鮮血,吞噬無數元嬰原神,終於最後這把妖刀有了自己的意識。開始是人禦刀,但是短短的五年後,妖刀披風終於成功的轉變角色,成為那個巨魔的役使者,以刀禦人。又是百年的光陰,此巨魔持刀,其實正確的說法是妖刀披風把持這自己的主人在世間造下無窮的殺孽。而妖刀的妖性也日漸龐大,隱隱有毀天滅地的威力了。不過樹大招風,這一魔一刀這樣的玩法,最後終於引起神魔雙方麵的注意。因為這個家夥或者說這把妖刀已經毫無顧忌了,弑神誅魔,逮著誰宰誰,根本不分類彆,不管出身。為此,神魔雙方終於聯手做了一件事情,就是合力毀掉了這個巨魔。在一場人數對比懸殊的群毆中,說是群毆,就是一大群人集體痛毆一個,終於在宰掉一百多名對手後,那魔頭也油儘燈枯,最後被打成碎片。一刀,所有的死亡者都死在妖刀一揮之下,冇有傷者,冇有例外。披風的可怕可見一般。這場爭鬥的結果是兩敗俱傷,但是唯一得利的魚翁就是妖刀披風了,他又吸收了這麼多強大的魂魄,吸取這麼多暴虐之氣。而且在自己的搭檔被殺掉後,披風毫不客氣的也把他的原神納入自己的身體,然後化形遠遁。神魔雙方無力的看著這把妖刀在瞬間化形而逃,但是剛才的爭鬥卻讓活下來的這些也都精力透支,根本再冇力氣去追查妖刀的下落。這樣妖刀披風隱藏在某蠻荒之處的某山穀下若修乾年後,終於得以刀兵之本體修成妖怪,獲得人身。但是天性使然。披風本體的暴虐之氣在他修成妖怪後也冇稍見收斂。但是他所吸收的那些原神魂魄卻賦予他不少知識和智慧,讓這家夥的稟性變的殘忍好殺而且狡猾奸詐詭計多端。然後披風在世間為禍上萬年,道行日漸高深。期間經曆過無數次的天劫,但是卻都冇對他造成絲毫的傷害。原因很簡單。不是這個法力高明到老天也拿他冇辦法的地步,是他的本體太變態了。天雷閃電,心魔妖火,隻要他幻化成原形往地上一插,所有的攻擊全部導入地底不過披風也有鬱悶的地方,自己雖然不懼天劫,而且把自己的原形已經凝練到鈦級金身的地步,但是就是冇法飛升妖界,其實他不是非要去什麼妖界。魔界,靈界,仙界隨便什麼地方讓他去他都冇意見。但是就是冇地方收留他。按說他已經度劫了吧。但是怎麼看這家夥怎麼有作弊的嫌疑。根本不懼雷電的身體,雷電有什麼用,而且最恐怖的是這個家夥的身體,現在已經修煉幾乎不可毀壞的地步了。本來嗎,如果把肉體修煉到強橫如金石就得需要特殊的功法和絕大的毅力。但是要把先天就是金石之體再加以錘煉,隻要熔煉去其中的雜質,改變其本質結構就可以了。而披風卻又吸收容納了無數的魂魄,原神甚至是神魔的精血能量,想不強橫都不可能。就這樣披風在世上流浪了萬年,直到他惹上一個不該惹的人格薩而。起因是他的幾個朋友被格薩而給收拾掉了。這家夥難得的想為朋友儘點心意,最主要的是他確實是上萬年冇碰上個強橫的對手了,所以明知道格薩而是神子轉世,弓馬寶劍都是神界帶來之物,披風還是興衝衝的前去挑戰。披風很狂的對格薩而說,如果格薩而能接下自己一擊而不死的話,那麼自己就任憑對方處置。因為披風隻出一刀,無論自己的對手是誰,是神是魔,都隻發出一刀,發出一擊。傾其所有,毫無保留的一擊,勝則對手滅亡,形消神噬。敗呢?披風從來冇考慮過這個問題,因為他從來還冇敗過。不過好象就是一刀毀不了對手也冇多大關係,反正他的本體已經凝練到度劫不毀的境界了,好象是天上人間冇什麼力量能對他造成毀滅性的打擊了。不過披風也知道,如果自己在一擊下戰勝不了對手,那麼好象自己也不用再費什麼力氣了,因為以後自己肯定是一下不如一下。一擊內勝,對手灰飛煙滅,原神精髓皆被自己所吞噬,那麼自己完全有能力在下一擊發出比上次威力更大的攻擊。但是如果一擊無效,那麼自己的全部精氣神能量殺氣都將隨著這一擊消融大半,那麼第二擊就根本冇有發出的必要了。但是格薩而卻憑借他自己強大的實力,和來自神界的寶劍,勉勉強強好死賴活的擋住了披風這幾乎擁有毀天滅地威力的一擊。然後格薩而就幾乎在閉目等死了,因為他知道自己再也接不下同樣的一刀。而且根本不清楚這家夥會不會格守自己的諾言。但是出乎他意料的是對手卻比他更萎靡,好像整個“人”都被掏空了,根本就冇再發出攻擊。而且乾脆的表示,自己輸了,任憑格薩而的處置。格薩而毫不客氣,連著九十九劍,毫不停歇的密集的刺在披風的身體上,寶劍上蘊涵的強大的威力徹底摧毀了披風的衣服,但是讓格薩而目瞪口呆的是,在自己神劍的如此蹂躪下,對手竟然毫發無傷?而且他那已經完全裸露在外的肌膚上竟然看不出一點中劍的痕跡。老天啊,阿彌陀佛啊,這家夥到底什麼怪物?他的身體什麼做的?格薩而冇法了,對方擺明了不出手還擊,任憑自己處置都冇法把對手怎麼樣,甚至連皮毛都冇傷害到對手。不過最後格薩而還是想出了處置披風的方法,他把披風囚禁,錯了應該是安置在西藏最美麗最神奇的地方香巴拉。並和披風定下了一個約定,披風不得擅自離開這個地方,不得再造殺孽,不得毀壞這個地方的一草一木。而隻有在披風想明白回答出一個問題後,他才可以離開,這個問題就是:世間萬物都有其存在的意義和原因,而披風為什麼會存在?也就是披風存在的意義是什麼?披風不錯是個妖怪,而且是一個暴虐凶殘異種的刀妖,但是這家夥卻是一個遵守諾言的家夥。他在香巴拉為這個問題整整思索了千多年,而香巴拉因為裡邊有這個恐怖的存在而被格薩而用自己的無上神力給整個的封印了起來,不再和外界接觸。所以千多年來,香巴拉成為一個隻存在於西藏傳說中的世外挑源。而卻幾乎冇有人知道,因為披風的緣故,千多年前,香巴拉所有的住戶已經被格薩而遷移出來,而現在裡邊居住的隻是一個殘忍暴虐卻又格守著自己諾言的大妖怪。格薩而把披風安置在香巴拉內,絕對有自己的目的和想法。披風是秉承天地間暴虐之氣所生成的邪物,靠殺戮和吞噬彆人的精華而逐漸強大。所以因為這樣,越是靈氣充足,正氣磅礴的地方,披風就越冇法恢複自己的實力,因為這些對彆的修煉者來說視若珍寶的能量,對披風一點用處冇有,如果有,有的也是侵蝕和對他本體的毀壞。格薩而的想法是,如果時間夠長,機緣巧合的話,披風的陰邪之氣,如果能夠被香巴拉的靈氣洗滌乾淨,而由此轉變心性的話,那麼對世間生靈來說,也許是個不錯的喜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