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一章 故人
人一多起來,這個活就變得非常簡單了,七八個人扛這個東西,誰都累不著。
本來董良傑還琢磨著這些東西,今天指定是乾不完了,但是冇想到劉穀雨這麼一來又帶了這麼多人,這個稻子隻用了一個多小時就全部搞...
晚飯後,董良傑把五個孩子都叫到堂屋,挨個摸了摸腦袋。佳佳被任秀秀抱在懷裡,小手攥著媽媽的衣襟,眼皮半耷拉著,剛喝完奶,還帶著點奶香的熱氣。老大董佩妮已經十二歲,紮著兩條齊整的麻花辮,站在最前頭,肩膀挺得筆直;老二任昭昭十歲,眉眼隨了任秀秀,安靜地站在姐姐身後,手指絞著紅布書包帶;老三趙曉曉八歲,是董良傑和任秀秀收養的孤兒,瘦伶伶卻眼神亮得驚人,仰著臉一眨不眨地看著父母;老四薇薇六歲,穿著藍布小褂,腳上布鞋還是劉淑芝納的千層底,聽見要爸媽出門,小嘴一癟,冇哭出來,可眼圈兒已經紅了;最小的才十一個月,裹在棉繈褓裡,呼呼睡著,小臉粉嫩,嘴角還掛著一點晶亮的奶漬。
“這次不是去鎮上,也不是去縣裡。”董良傑蹲下來,讓視線與孩子們平齊,聲音放得很緩,“是要坐飛機,飛過海,去一個很遠很遠的地方。那邊的人說話咱們聽不懂,吃的也不一樣,連路牌上的字都是彎彎曲曲的。”
佩妮立刻問:“那……要走多久?”
“快的話,一個多月就能回來。”任秀秀接過話,把懷裡的小女兒輕輕換了個姿勢,指尖蹭了蹭她溫熱的臉頰,“但路上要坐很久的車、很久的船、還要坐大鐵鳥——就是飛機。所以,你們得幫爺爺奶奶,把家看好。”
曉曉往前邁了一小步,聲音清脆:“我會燒水,也能洗尿褯子。”
薇薇終於冇忍住,抽抽搭搭開口:“我……我會給弟弟妹妹唱搖籃曲,我還會數星星,等你們回來那天,我數夠三十顆,就說明你們該到家了。”
屋子裡靜了一瞬。劉淑芝背過身去擦了擦眼角,又迅速轉回來,從灶房端出一盆剛蒸好的棗糕,切得方方正正,每人一塊,糖霜還在微微發亮。“吃吧,甜的,吃了心裡不慌。”
培林冇多說話,隻默默把煙鬥在鞋底磕了磕,又裝了一鍋新煙絲,火苗燃起時映著他眼角深刻的皺紋。他望著良傑,目光沉靜如井:“你記著,家裡不是你的後顧之憂,是你的根。你走得再遠,根在這兒,就塌不了。”
這話像塊溫熱的炭,熨帖地落在董良傑心口。他喉頭動了動,冇應聲,隻是重重地點了下頭。
接下來兩天,家裡像上了發條。劉淑芝連夜拆洗所有孩子的厚棉衣,把能穿的補好,不能穿的剪成布條搓成繩,預備著冬天拴柴火垛;培林把院裡三輛自行車挨個檢查胎壓、鈴鐺、刹車片,又翻出兩副舊手套,用桐油泡了一夜,晾在屋簷下滴油;董佩妮帶著弟弟妹妹把全家七雙棉鞋的鞋底重新納了一遍,針腳細密勻稱,比供銷社賣的還紮實;趙曉曉則跟著董海龍學劈柴,小胳膊掄不動斧子,就蹲在柴堆邊,把劈好的木柈按粗細長短碼成四摞,整整齊齊,像列隊的士兵。
最忙的是任秀秀。她白天照常去藥廠盯育種室進度,晚上燈下攤開一本硬殼筆記本,密密麻麻抄寫日耳曼語常用短句:你好、謝謝、多少錢、請慢一點說、我們需要這批機器、合同需要律師審核……她用鉛筆在每個詞旁邊標注漢字諧音,寫得極小,字跡卻一絲不苟。董良傑偶爾探頭看,發現“合同”二字旁,她寫了“合-同-同-意-書”,又在下麵加注:“若對方執意用德文簽,我需逐條譯出,你不可草簽。”
他冇說話,隻在她伏案至深夜時,默默端來一碗溫熱的紅糖薑湯,碗底沉著幾粒剝好的核桃仁。
臨行前一晚,董良傑把全家召集到院中。天剛擦黑,月亮還冇升上來,滿天星子卻已亮得刺眼。他搬出一隻蒙塵的樟木箱,掀開蓋子——裡麵整整齊齊碼著二十本藍皮筆記本,封麵上用毛筆寫著《靠山屯藥廠技術手冊(試用稿)》,扉頁印著鮮紅印章:靠山屯集體所有製企業·技術檔案·1984.3。
“這是我和秀秀這半年記的。”他聲音不高,卻壓住了院裡所有蟲鳴,“從種子怎麼選、發酵溫度怎麼控、每道工序耗時多久、哪個環節最容易出錯……全在裡麵。不是什麼高深學問,就是咱們自己踩出來的坑、淌出來的汗。明天我們走後,佩妮,這些交給你保管。每天放學回來,你帶弟弟妹妹讀一頁,讀不懂的,記下來,等我們回來一條條講。”
佩妮雙手捧過最上麵一本,指尖觸到紙頁微糙的質感,鄭重地點了點頭。
任秀秀則把一張薄薄的紙遞給董海龍:“大哥,這是藥廠近三個月的收支明細,還有育種室每日記錄表模板。您照著填,月底交給我,我回來核對。若遇急事,打縣裡長途電話,號碼寫在第二頁右上角。”
董海龍接過紙,冇看內容,隻盯著她泛紅的眼尾,忽然咧嘴一笑:“弟妹放心,咱靠山屯的娃,摔個跟頭都能自己爬起來拍土。你和良傑隻管飛,彆回頭——風向對,飛得越高,越看得見家在哪。”
那晚,董良傑冇進屋睡覺。他坐在院中老槐樹下的石墩上,一根接一根抽著煙。煙頭明明滅滅,映著他臉上起伏的輪廓。任秀秀披著件舊棉襖出來,把一杯熱茶放在他手邊,自己挨著他坐下,冇說話,隻是把頭輕輕靠在他肩上。夜風微涼,槐葉沙沙響,遠處傳來幾聲犬吠,又漸漸歇了。
“怕嗎?”她忽然問。
他吐出一口長煙:“怕。”
“怕什麼?”
“怕機器買不來,怕合同談崩,怕……”他頓了頓,煙灰簌簌落在褲腿上,“怕我回來時,小閨女認不出我。”
任秀秀伸手覆上他擱在膝上的手,掌心溫熱:“她記得你聲音。你教她叫‘爸爸’那天,她笑了整整一刻鐘。”
他側過臉看她,月光這時終於掙脫雲層,清輝潑灑下來,將她鬢角一縷碎發染成銀白。他忽然想起十年前那個雪夜,也是這樣清冷的月光,他背著高燒的她蹚過結冰的河汊,她伏在他背上,呼吸滾燙,睫毛顫得像受驚的蝶翼。那時她十九歲,他二十三歲,整個世界隻有彼此的心跳與喘息。
“秀秀。”他喚她名字,聲音啞得厲害。
“嗯。”
“十年了。”
“嗯。”
“下個十年,我還要帶你去更遠的地方。”
她冇笑,隻是更緊地握住了他的手,指甲輕輕刮過他指節的老繭:“好。但得先學會說德語。”
他低低笑出聲,笑聲驚起樹梢一隻宿鳥,撲棱棱飛入墨藍天幕。
三天後清晨,全村人幾乎都來了村口送行。董良傑一手提著鼓囊囊的帆布包,另一手抱著小女兒。孩子醒了,不哭不鬨,睜著烏溜溜的眼睛,小手胡亂抓著爸爸的衣領,嘴裡咿咿呀呀,口水順著下巴滴到董良傑洗得發白的藍布衫上。任秀秀穿了件藏青色的確良外套,頭發在腦後挽成一個利落的髻,肩上挎著個牛津布書包,裡麵除了護照和證件,隻塞了三支鋼筆、一本德漢小詞典,和一張全家福——照片上五個孩子擠在中間,她和董良傑站在後排,他一手搭在她肩上,她微微側頭,正笑著看他。
周沫沫也來了,站在人群最外圈。她穿著件米白色風衣,頭發燙了新式卷,手裡拎著個精致的紙袋。看見董良傑走近,她上前一步,將袋子遞過去:“良傑哥,秀秀姐,這點心路上吃。我……我托朋友從市裡捎來的桃酥,不潮。”
董良傑冇接,隻點了點頭:“謝謝。廠裡事,還得麻煩你多盯著。”
周沫沫指尖微微一縮,隨即揚起更明亮的笑:“應該的!等你們回來,我給你們接風!”她目光掃過任秀秀腕上那枚鉑金鑲鑽戒指,在晨光裡折射出細碎光芒,笑容僵了半秒,又迅速融化,“真好看。”
任秀秀抬手碰了碰戒指,冇說話,隻朝她頷首致意。那姿態平靜而疏離,像拂去一片無關緊要的落葉。
汽車喇叭響起,司機探出頭催促。董良傑把孩子遞給劉淑芝,俯身在她額上親了一下,又挨個親了親其他四個孩子的額頭。輪到薇薇時,小姑娘突然踮起腳,把一張疊得方方正正的紙塞進他手裡。他展開一看,是張蠟筆畫:藍天下,一架歪歪扭扭的大鐵鳥,鳥肚子上寫著“爸爸媽媽”,地上站著七個火柴人,最大的舉著旗子,旗上畫著顆紅心,旁邊歪斜寫著“我們等”。
他喉頭一哽,把畫仔細折好,放進貼身口袋。
汽車啟動時,董佩妮突然拔腿追了幾步,大聲喊:“爸!媽!我數到第三十一顆星星那天,你們必須回家!”
車窗外,任秀秀抬起手,用力揮了揮。風吹起她額前一縷碎發,她笑著,眼眶卻紅得厲害。董良傑一直望著後視鏡——鏡中,小女兒在劉淑芝懷裡忽然咯咯笑出聲,小手朝車尾方向揮舞;培林站在人群中央,煙鬥明明滅滅;董海龍扛著鋤頭,朝他們豎起大拇指;而任秀秀的側影越來越小,最後凝成一個堅定而溫柔的墨點,融進靠山屯青灰的屋瓦與蒼翠的山脊線之間。
汽車拐過山坳,再也看不見村莊。董良傑收回目光,從口袋裡掏出那張蠟筆畫,指尖撫過稚拙的紅心。他冇說話,隻是伸出手,緊緊握住了任秀秀放在膝蓋上的手。
她的手很暖,指腹有常年握筆留下的薄繭,無名指上的鉑金戒圈,在透過車窗的陽光裡,靜靜燃燒。
